如今人与动物关系日益亲密,动物检疫检验员的责任更加重大,他们是动物和人类之间一道安全屏障,保护人类免受动物疾病和病毒的伤害。动物检疫检验员使用现代化检疫、检验仪器、工具解剖动物,并通过感官和经验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鉴别、检查,识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使用检疫、检验仪器、工具解剖动物或通过感官,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鉴别、检查;
识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
培训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有为祖国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奉献精神。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工作积极,主动热情。
(5)遵纪守法,不谋取私利。
2.2基础知识
2.2.1专业知识
(1)动物解剖生理基础知识。
(2)病理检验基础知识。
(3)动物源性食品微生物检验和理化检验基础知识。
(4)兽医临床诊断知识。
(5)规定检疫的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诊断技术。
2.2.2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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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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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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