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09-14浏览次数:22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约定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法。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有关单位和公众,包括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30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0515-83287880(固话)
邮 箱:393254129@qq.com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港石化园区江苏博汇科技大厦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