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的前身是浙江省第四地质局第四大队勘察公司,成立于1981年,1985年3月改名为浙江省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公司, 1991年1月,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公司中将属勘察工作部分的力量单独划出,组成省地矿勘察院四分院,属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继续使用乙058号勘察证书和开展勘察业务活动。1994年1月改名为浙江省绍兴综合工程勘察院,是省地矿厅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勘察乙级单位,具建设厅颁发的乙级勘察证书(乙级,证书编号:121501)。业务范围: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治理)); 2004年,资质升级,具有了建设部颁发的勘察证书(甲级,证书编号:121501- kj),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甲级、劳务类。
2007年7月,为了拓展市场业务渠道,浙江省绍兴综合工程勘察院与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科技开发研究所合并,并改名成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勘察证书(甲级,证书编号:B133029193)、浙江省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浙建检字(14)04024-D)、测绘资质证书(乙级,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311184)、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劳务类(工程钻探),证书编号:B133029193)地质灾害治理证书(丙级,证书编号:浙土资地灾施资字第(20154113006)号),业务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地质灾害治理、岩土工程咨询等。